第248章 我的主意(1/2)
容月到了花二叔家,发现花老太也在。
据正杰所说,昨天还幸亏有花老太在地上耍泼,要不然,他的大侄子,有可能真被亲家他们抢走了。
容月心道,原来耍泼也有耍泼的好处啊,特别是在这种情况下。
有的时候,你真不能是有理说得通的。
毕竟,倘若昨天真让正一家的把孩子带走,先不说花家颜面的事儿,光是能不能让他们复合,还是个问题。
这年头,有太多见不得别人夫妻和和睦睦的人了。
或者有些人觉得,能从中获利啥的。
更何况,孩子在人家手里,指不定人家挟天子以令诸侯呢。
所以,昨天晚上的情况是,正一家的带着儿子,还有娘,钱氏和花老太一起住在正一家里。
至于许氏,则到了正栋家窝了一晚。
据说,今天谈判还会继续,主要是昨天人家提出的要求是真的极为苛刻。
许氏和容月说,这要求,倘若没有钱氏的那单官司,都比较难,要达成,估计还要向容月家借借银子。
更何况是现在了。
现在二房的家底基本是掏空了,每个月还在还容月家银子的。
你说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完成人家的要求。
娘,他们啥要求?
像正一有了外遇,无外乎是让正一断了和外面女人的联系,然后好好修身养性吧?
然后把所有赚的银子上缴,写下保证书啥的。
好像现代的很多女人都是如此的,倘若没有孩子,自然是离婚,不过,有孩子,得为孩子着想不是?
可古代,又有点不一样。
这年头,纳妾是合法的。
当然了,和正一胡搞的那位,是有夫之妇,所以,不可能纳妾啥的。
所以,昨天花家是给了人家一点银子给打发了。
当然了,许氏也很聪明,让人家立下了字据,让人家保证以后绝对不来搞事。
许氏虽然憨厚老实,不过,并不代表她不懂一些世情。
有些没用的男人,就是靠媳妇的皮肉生意过活的。
正一那是没社会经验,上了人家的当,现在,人家闹上来了,她自然是要帮着灭了后患的。
那户人家还容易搞定些,可正一媳妇的娘家,人家提的要求还真是有点过份。
第一,要正一也在县城买套宅子,而且也要和容月家差不多的地段,有点靠近城南这边。
第二,允许丈母娘和老丈人一年去住三个月。
这点,据说是人家几个舅子提出的。
毕竟,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没理由只叫三个儿子养,女儿女婿啥也不管不是?
倘若儿子条件好,女儿女婿条件差,或者四家人等同条件,那也就算了。
可是,现在明显是正一家的条件比人家儿子的条件要好太多了。
你说咱养个女儿也不容易,让你们也养几个月,很合理不是?
这倘若是放在现代吧,容月还真觉得挺合理的,责任与义务共享,不过,古代好像没那个理啊!!
这年头,一般没听说过让女儿女婿来养的,除非生不出儿子来。
可生不出儿子,那也是会招上门女婿的。
家产是全部上门女婿的,当然了,生养死葬也是由这个女儿和上门女婿负责。
从来没听说过,当娘的,可以去嫁出去的女儿女婿家住的!!
要知道,正一可不是上门女婿,倘若钱氏或者正一妥协了,以后要不要在村里抬起头做人了。
更何况,咱们家还欠债呢,哪有银子买城里的房子。
你当城里的房子是隔壁杂货铺的酱油吗,是你想买就能买得起的。
而人家的借口也是极为充分的,他们是觉得,正栋凭什么可以在城里买,为什么他们女儿身为花家的长媳,又给人家生了长孙,而要在农村住破屋子?
至于钱氏说欠大房钱啊什么的,他们压根不听,觉得这是他们做父母故意偏心的借口。
容月听了简直是无语到了极点。
那正栋家说要在城里买房子,还是没影的事呢。
再说了,真买了,有一半,那也是人家媳妇的陪嫁,有本事,你们也陪嫁这么多银子啊!!
不过,很奇怪啊,那时候自己记得,正一的媳妇娘家条件挺好的。
虽然称不上富户,地主的,不过,家境是绝对不输于曾经的花家的。
那也是有田有地有大屋子的。
怎么没几年,立即败落下去了?
娘,你看要没有回旋的余地?容月问了问许氏。
许氏昨天帮着钱氏和人家讲了一天的道理,晚上呢,也没睡好,脸色极为不好。
许氏摇了摇头,然后道,我看人家是讹上你二叔家了,估计是觉得,我们会帮着出银子吧,唉。
原先许氏也是没有想到的,只不过,是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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