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东北混战(27)(2/3)

个东胡王苏鲁尔的战死,恐怕眼下的东胡,只不过依旧是各自为战的一盘散沙,早就被匈奴人吞并消灭掉。

这么一种情况,可以是一种让东胡王深感无奈的事情。

而张嘉师若是知道了东胡人的这种情况,就会明白到这更多是一种奴隶制度的一种负面影响。

奴隶制,是指奴隶主拥有奴隶的制度。劳力活动须以奴隶为主,无报酬,且无人身自由。奴隶一般来源于战俘、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负债者和罪犯,近古和近代的奴隶多从非洲等地方拐卖到欧洲的殖民地。

匈奴以及东胡虽然不算是典型的农业社会,但是不可否认的一点,眼下的匈奴以及东胡,依旧是处于奴隶制度社会。

在很多方面而言,奴隶制度跟奴隶社会并不完全对等。甚至是有一定的差异。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奴隶制度正好是奴隶社会建立的一种基础。

奴隶视为是奴隶主的财产,可以买卖,奴隶主可强迫奴隶工作,劳力活动须以奴隶为主,无报酬,且无人身自由。一个人类社会中。如果大部分物质生产领域劳动者是奴隶,这样的社会。叫奴隶社会。

原始社会瓦解后出现的人剥削人的社会。以奴隶主占有奴隶的人身、实行超经济奴役为主要特征。在奴隶社会中,奴隶主在经济和上层建筑居于主导地位,奴隶占有制生产方式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基本发展方向。

由于社会生产力和分工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得劳动者能够生产剩余产品,从而使奴役他人变为有利可图的事。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剥削人的形式,即奴隶占有制。

最早的奴隶主是原始社会内部分化出来的氏族贵族。最早的奴隶是氏族部落战争中俘虏的外族人。随着原始社会的解体,氏族部落内部贫富分化不断加剧。富裕的氏族贵族对贫困的氏族成员的奴役也日益加深,其主要形式是债务奴役,无力还债的贫困氏族成员往往被债主卖到其他氏族部落充当奴隶。此外,惩罚罪犯、海盗掠夺、拐卖人口、奴隶买卖、家生奴隶等也是奴隶的重要来源。随着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日趋激烈,作为奴隶主阶级镇压奴隶和其他被剥削者工具的奴隶制国家应运而生。

阶级结构和阶级斗争在奴隶社会,居民被分为自由民和奴隶两部分;在自由民内部一般又可分为占有奴隶的奴隶主和不占有奴隶的自力谋生的劳动者;奴隶内部又划分为若干集团;在自由民与奴隶之间还存在着许多过渡性阶层。在自由民内部,存在着面临沦为奴隶危险的平民与奴隶主贵族的斗争;在自由民与奴隶之间。在奴隶占有制国家与被奴役的外邦人或臣民之间,都存在着明显的对立。奴隶反抗奴隶主的斗争,被奴役的氏族部落反抗征服者的斗争,往往表现为大规模的起义。

但奴隶反抗奴隶主的方式,更为经常的是消极怠工、逃亡、破坏生产工具或杀死个别穷凶极恶的奴隶主。在反抗奴隶主剥削和奴役的斗争中,奴隶有时与自由民中的平民联合行动。瓦解随着劳动工具的改善、生产技能的积累、劳动分工的发展。奴隶占有制的生产关系日益与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产生矛盾。在奴隶社会末期,出现了一批由奴隶主阶级中产生的大土地所有者,广大自由民逐渐沦为与奴隶处境大体相同的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各奴隶占有制国家通过长期的不同形式的革命性变革,逐步走上了封建化的道路,大土地所有者演变为封建主,奴隶和自由民转化为农奴。以剥削农奴为主的封建生产方式逐渐取代奴隶占有制为主导的生产方式。

而匈奴以及东胡。就是一种典型的奴隶社会。因为他们很多统治阶层的人员的管治方式,恰好就是奴隶制度的一种体现。

而札别赫所统治的东胡,与其是一个成熟的国家体系,还不如是一个个习性相近的部落所组成的一种联盟。

而匈奴人,羌人以及月氏人的情况也差不多。

在这么一个前提下,札别赫一旦触及了这些部落首领的根本利益,也就是其势力根本所在,必然会遭受到一定程度甚至是称得上强硬的反抗。

因为东胡人的部落首领,往往会将自己的部属看成是自己的奴隶,是自己的私有财产。

所以,张嘉师自己都能够想到,奴隶制的负面影响也在这一方面有所体现。

这也就是,一旦即使是整合在一起的奴隶制度势力,一旦其他较为弱的势力无法忍受自己的势力损失,其心思必然会放弃效忠最大势力的奴隶主,而另谋他法。

而东胡人眼下的局面,恰好很贴切于这种情况,但是毫无疑问的是,东胡人最后能够坚持到这一种地步,也算是札别赫的能耐相当逆天了。

而札别赫原来的计划,就是直接返回战场,增援秦军部队,跟匈奴人来一次鱼死网破。

也许,札别赫都知道,自己的这一种安排,更多像是自投罗网,但是没有更好办法的札别赫,只能够采取这种看上去很蠢的作战思路来进行下一步的作战。

而那个年轻的东胡部落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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