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知己(1/2)
话题过了几轮,茶也续了几次,越聊越是投缘,两人均觉相见恨晚。
本来,掌柜姓黄名叫隆昌,字平云。年少时也是读书人,考过了童生试。父亲是一家茶庄的大掌柜,只盼家里有朝出人头地,对儿子读书也是一力支撑。
黄掌柜也是争气,天资聪慧,屡屡得到老师褒奖,同学爱慕嫉妒,正是意气风发之时,天有不测,做掌柜的父亲突发中风,被东家辞退,家里一下倒了顶梁柱,断了财源。
黄掌柜想再读书考功名是不成了,他是至孝之人,不能自己读书,看着一家子受饿受冻。
趁着家里尚有积蓄,也开了一个小茶庄,让病中的父亲从旁指导,从此放下笔墨,拿起算盘,做了一名掌柜。
说到这里,黄掌柜唏嘘不已,至公子也感同身受,惺惺相惜,更觉亲切。
不知不觉已近午时,红绡扯了扯至公子衣角,至公子才恍觉时间已过,便起身告辞。
黄掌柜哪里舍得放他们走,再三相留,推托不过,只能答应明日一早再来相聚,方才脱身离开。
怕福伯回来等得急,三人急急往客栈赶回,得一知己,至公子也是兴奋异常,回到客栈时,福伯正想出门寻人,见他们回来才放心,想开口教导几句,看见了至公子满面春光不禁一呆,曾几何时,至公子这样意气风发过?
想当日,自己在府中偏院初见至公子,长着少年样子容貌,却似心如逝世灰的老朽,这一趟出来,固然艰巨,公子能重新振奋起来,却也值了。
在客栈大堂用过饭,张启栋就回房休息,福伯带了小厮往寻地保探听置办房屋之事。
虽说以前答应红绡要带她往,但带个小丫头终觉不妥,至公子身边也需要留人照顾,红绡就只好回房持续缝她的衣服,如今她已脱往孝服,只在发间戴了一朵小小的白花。
听到隔间有了声响,知道至公子已经起身,红绡忙端了热水,学着张安侍候公子洗脸梳头,古人的宽袍大袖,束发带冠,看着好看,穿着起来着实麻烦。
收拾停档,至公子又取出书来,习惯性筹备读书。
红绡想到自己一个现代人,在这里竟然成了睁眼瞎,大字不识几个,便趁机对至公子道:“至公子,可否教我识字,今天一路见公子得人褒奖,都是书上得来的吧?爱慕逝世我了!我也想看书。”
听红绡提到上午的开心事,至公子满心愉悦,自是答应小丫头的恳求,找出纸张,磨了墨,写了几个字教红绡认。
红绡是上过学的,只是现代简体中文跟古文有差别而已,认起来很是轻易,张启栋连连称奇,直呼“天才”,红绡也不说破,一脸自得。
直到开端学写,就本相毕露了,红绡在现代几年僵直未动,更别说握笔写字。
上学时,用的也是硬笔,比如铅笔,钢笔,原珠笔,哪里能掌控这软趴趴的羊毫,一会工夫就苦楚不堪,写出来的字也是不堪进目,如同被鸡扒拉过的乱草,嚷嚷道:“不写了”!
张公子又好气又感到可笑,还温言安慰道:“想写出好字,并非一日之功,以后你天天都要勤加练习,自然手熟,心巧。”
等到福伯两人回来,看到客栈的至公子和红绡,都傻了眼。至公子一贯和睦,平庸如水的一个人,居然气得红了脸。
红绡满眼泪花,脸上还沾上墨汁,看见福伯他们进门,居然哭了起来。
红绡是羞哭了的,太丢人了,外壳是孩子,可心坎可是一个成年人,也是上过学的人,居然被写字折磨成这样,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往。
见福伯回来,至公子才干哼哼的让红绡下往收拾自己,自己与福伯谈起看房的事。
等红绡收拾妥当,小安子已经唤她下楼吃饭,席间,气氛烦闷,红绡也不敢多问。
饭后,小安子才静静告诉她至公子赌气了,跟教红绡写字让公子赌气不同,这次是置房的事,公子很赌气。
本来清辉这几年贸易旺盛,往来商旅众多,城中房价也是一天高过一天。福伯与小安子找到好几个专门做房屋租赁买卖的掮客,问了房价,小小的院子也在百两银子以上,银钱未几,就是想租赁也没地儿租往。
福伯知道,公子是决不能就这样回本家,这才犯了难,太太把银钱算得如此奥妙,想是早就知道这里的物价,那个王掌柜可真是一条贴心的帮凶。
.大家心情都不好,饭后就各自回房,一夜无话。
第二日,至公子留了福伯休息半日,下午再往寻房,简陋的居室也行。
福伯也知,现在回本家正中了太太的骗局,闲杂人不知道是太太剥削银钱,只会说至公子一无是处,办事不利,出门不到一月就受不了,躲回家享福,以后张家家业还需要靠二公子云云。
吩咐福伯休息,张启栋又带了小安子和红绡一起往自然居赴约。
黄掌柜早早的就备下茶水,候在店里,见张公子果然按约到了,欢欢乐喜的迎了上来,把臂而行。
读书人嫌商人铜臭,耻与他们来往。商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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