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大战前夕(2/2)
失败,哪怕战至一兵一卒,他也一定会打下去。那么我们的问题是,只收复冥界赶走魔族?还是直捣魔界深渊,彻底消灭魔族?”
“直捣深渊,消灭魔族!”玛卡里亚首先高声呼道。“直捣深渊,消无魔族!”阿克斯蒂娜随后也附合道。
随后整个大帐内的人都高声呼喝“直捣深渊,消灭魔族!直捣深渊,消灭魔族!”
闻仲意味深长地看了王冲一眼,此人不动声色就激起了全军将领士气,手段实在是高明!而且他的三步走策略也非常周全,自己无非是按照这个策略去细分细化。完成每阶段的任务而已。
在闻仲看来,自己虽是将帅之材,而王冲却是帝王之质,“天下若以此人为共主,则天下甚幸矣。7”
按玛卡里亚图中所示,与魔族进行拉锯的区域是阿博斯山的东北部,这里已是阿博斯山余脉,地形以山间平地、丘陵和谷地居多。地形复杂,却适合小股人马机动游击作战。
王冲和闻仲商议了一下,决定近期内仍旧保持双方原有态势,把天庭部队拆散混于原玛卡里亚人马之中,轮流到阿博斯山东北部轮战,以尽快熟悉魔族战法。至于具体的安排部署,就交给闻仲和玛卡里亚了。
而王冲却带着小云悄悄离开了阿博斯山,他要到魔族占领地方去看一看。
特鲁宾静静地伏在这片洼地里已经有些时候了,他发现前方那座木头房子里有几名魔族士兵,而这种落单的目标,正是他这种孤狼最好的猎物。
这种职业不知何时在军中兴起了,只要你艺高人胆大,十人也好,一人也罢,通过军中考核,就可以出外游猎,在这片广大区域中一展身手。
一架强弩,一柄弯刀,就是他的所有装备。游猎可以是孤狼,也可以组成狼群进行围猎,只要猎物够多,就可以得到丰厚的奖赏和崇高的荣誉。
特鲁宾眼前的这座木头房子里,一共进去了三名魔族士兵。三个人不多不少,以他的射击速度而言刚刚够好。
他手中的强弩是五连弩,即便前三箭有不中者,仍然有两次补射的机会。而且这种强弩射程超远。即便五发不中,仍可从容再次上弦装箭,敌人即使发现了他,对他也无计可施。
他不知道公主殿下从哪里弄来的这种武器,有的人说那人是公主的情人,有的说只是公主的朋友,反正是那个神秘的东方人。上次那人来时,他曾远远地看过一眼,感觉也很一般,怎么就配得上公庄殿下呢?
但这架强弩很强,真的很强!只有强弩在手,才会让特鲁宾敢于在这混乱地带做一名游猎。“那人能造出这么好的弩,或许真的有些本事吧。”
木头房子里的人出来了,这个房子也许是个酒馆,那三个魔族士兵进去喝了一杯。特鲁滨轻轻调整着瞄具,套住了最前面的那个士兵。
弩箭带着一道乌光,像道黑色的闪电转眼即至,前面那名魔族士兵根本什么也没有意识到,弩箭便强横地敲开了他的颅骨,使得他瞬间倒地变成一具尸体。
两千一百步。对这个射击距离,特鲁宾特别满意。有这么远的距离,在魔族士兵冲到他跟前以前,他可以从容地射击十次,即便是十次也没杀死这三名魔族士兵,他还有一柄弯刀。
别忘了身为游猎,近战格斗也同样强大。而魔族士兵气喘吁吁地冲过二千一百步,又怎会是游猎的对手?
如果他们没有选择进攻,而是转身逃跑。那就最为简单不过,他完全可以吊在他们后面,一箭一箭把他们全部射死,简单得如同吃饭喝水。
“还有两个!”特鲁宾心里默默计算着,不出意外,十息之间就会结束战斗。
然后,他就可以过去割下他们的耳朵,带回营去作为他战功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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