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昏君,桃木剑(3/3)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陆晓凤认为他们两是同一种人,他们应该会成为好朋友
可是,现在他们却要决斗了
他们之中,必有一人会死
陆晓凤不希望西门雪死。
他同样也不希望从未见过的夜孤城死
本来能成为好朋友,为什么偏偏要打个你死我活呢
唉
陆晓凤知道,西门雪答应下来的事情,是劝不回头的
但是,他还是想去劝一劝。
所以,他也去金陵了。和他一起的,还有薛滨
当陆晓凤和薛滨到达金陵城的时候,就听到了已经传开的流言,西门雪与夜孤城,都已经到了
可是陆晓凤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他们
陆晓凤和薛滨,是在朱廷那里过的春节。
老板娘笑盈盈的招待了他们,她春光满面、妩媚动人,令陆晓凤忍不住的多看了两眼,笑道:“人逢喜事精神爽,我看老板娘气色,最近是不是发大财了”
老板娘笑道:“的确发了一笔小财”
陆晓凤来了兴趣,说道:“哦愿闻其详”
老板娘道:“半个月前,店里来了一位贵客,他出一万两白银,定做了一把桃木剑”
陆晓凤一呆,惊讶道:“一万两白银桃木剑”
老板娘道:“没错。”
陆晓凤道:“难道那桃木,有什么特殊”
老板娘道:“没有,就是普通桃木”
陆晓凤道:“难道桃木剑上,有什么极为特殊的要求”
老板娘道:“他要求在剑上雕刻了佛门的两部经,不知算不算特殊要求。”
陆晓凤道:“什么经”
老板娘道:“金刚经和往生经。”
陆晓凤一呆,说道:“他一定是疯了”
老板娘道:“我也这么认为。”
陆晓凤道:“他来取剑了么”
老板娘道:“七天前就取走了。”
陆晓凤道:“他真的付了一万两白银”
老板娘道:“当然。”
陆晓凤连道:“疯子疯子”
陆晓凤对那客人感兴趣了。
老板娘也不隐瞒,将那客人的形貌姓名,与他说了。
“哦原来是个叫李安平的贵公子啊”
李安平,就是李太平。
这是李太平,给他这个“书生”的身份,起的名字
“李安平真是个疯子”不但陆晓凤这么认为,夜孤城也这么认为。
此时,李安平正站在夜孤城面前。
夜孤城看着眼前的这个淡笑的、信心满满的年轻人,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做:无知则无畏、无畏则疯癫
这里是江宁县城西外的一处山野。
明月挂在天上,星月明亮。
流言就是流言,其实夜孤城还没去金陵城。
“你真要和我比剑”夜孤城神情冷酷、语气冰冷的说。
李安平笑道:“是的。”
夜孤城道:“你可知道我的规矩”
李安平道:“知道,若与你比剑,必分生死嘛。”
夜孤城道:“你就用手中的桃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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